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通州潞城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通州潞城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综上所述,由于各个地区的发展情况不同,所以在进行征地补偿的时候会按照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确定每个被征用的人们的补偿金额定,当然同一区域附近村县的差距不会相差较大,也是为了避免造成当地的矛盾激化。
  
  
  
总结:通州潞城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抢劫和抢夺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和抢夺其实在很多方面都是比较类似的,因此也就导致了部分人其实无法准确区分开这二者,但其实抢劫罪在我国属于比较严重的暴力犯罪,自然此时对抢劫犯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么法律中对抢......


·离职的时候不发加班工资员工该怎么办?
      离职的时候不发加班工资员工该怎么办?一、离职的时候不发加班工资员工该怎么办?员工正常离职后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


·一、父母离婚如何共同抚养孩子?
      一、父母离婚如何共同抚养孩子?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


·什么情况下需要有补偿金代通知金裁员
      什么情况下需要有补偿金代通知金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


·医疗过错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
      医疗过错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的现如今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不少医院和患者之间都会产生不可避免的矛盾,导致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信任度持续下降,产生越来越多的医患纠纷。当然在这些医患纠纷中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公司欠债可否起诉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公司欠债可否起诉股东?公司欠债一般是不可以起诉股东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有关......


通州潞城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