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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人身权请求权。需要说明一点的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增加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其起算点可以延至未成年人成年之后开始计算,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权益的保护。(二)支配性权利,比如物权和知识产权;(三)抗辩权;(四)形成权;(五)物权性权利,比如排除所造成或的妨碍、消除所形成或即将形成的危险、停止正在进行的侵害、不动产或者已经登记的动产返还请求权等都物权性权利都不适用诉讼时效。(六)道德性义务的请求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比如赡养、抚养、扶养等费用的要求。另外,需要注意一点的就是,一般债权请求权都是适用诉讼时效的,但是以下情况除外:1.本金利息返还请求权,一般存款人随时都可以要求银行兑付,如果有诉讼时效的限制,那么对于存款人要求兑付将会造成严重的不利,容易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2.对于国债和企业债券的购买一般是基于对国家或企业的信任,如果使用诉讼时效,也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3.对于未缴纳出资人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否则不利于企业有充足的资金对外开展业务,从而不能对外承担责任。二、诉讼时效的意义诉讼时效,简单地理解就是权利的保护期,也就是说当权利人的权利遭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要求保护权利人受损害的权利,对于侵害人予以惩罚,如采取赔偿损失、返还原物、赔礼道歉等责任承担方式,以期对权利人的损失进行补救,但是如果权利人没有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地行使权利,那么将失去法院对侵权人的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可以理解为就算权利人打赢了官司,权利人也不能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承担责任,这与在诉讼时效3年内行使权利的区别在于,如果权利人在3年内起诉并打赢了官司,那么在判决书或者裁判书生效后,侵害人还是没有履行权利的,那么权利人可以就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裁判书申请法院强制义务人承担裁判文书中应承担的义务,法律设置诉讼时效的目的就是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防止出现权利上的睡眠。虽然权利人在超过3年诉讼时效后再起诉失去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的权利,但是并不意味着法院对于权利人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提起的诉讼会不予以受理,法院仍应当受理,只不过在受理后如果侵害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并且经过审查发现权利人并不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等事由的,法院才依法判决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否则,如果侵害人没有提起这一抗辩事由,法院也不能依职权主动适用。此外,当事人之间也可以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重新达成新的诉讼时效,则从当事人重新达成协议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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