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刚生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

  刚生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刚生完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因双方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根据法律规定,男方需向抚养方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以月收入20%至30%付抚养费,工资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按人均收入算,其它额外支出由两人分担。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原则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综上所述,女方刚生好孩子后孩子哺乳期内,法律上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要求。如果女方非要离婚的,法院支持这种诉求。男方要给女方一定的生育补偿,属于过错方的,还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因为女方拿到了抚养权,男方支付的抚养费数额要符合当地消费水平。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刚生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刚生完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法律上什么是商标变更?
      在法律上什么是商标变更?一、在法律上什么是商标变更?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


·肇事逃逸导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肇事逃逸导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肇事逃逸导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


·一、抚养费可以用债权债务转让吗?
      一、抚养费可以用债权债务转让吗?抚养费不能用债权债务来转让,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


·怎样才能不让非婚生子女继承房产?
      怎样才能不让非婚生子女继承房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七......


·刑事赔偿拒不执行罪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拒不执行罪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赔偿拒不执行罪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拒不执行罪规定是将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有期徒刑的量刑。《刑法》规定了拒不执行裁定......


·茂名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在对抢夺行为定罪的时候,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而实际抢夺他人财物的数额,则关系着后面的量刑。但需要注意一点,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抢夺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广......


刚生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