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申诉期限条件

  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是多少,申诉条件是什么?第一个问题,刑事案件申诉有怎样的时间期限呢?当事人申请申诉案件,需了解到有一定的时间期限限制的。人民法院对关于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员在案件结束执行完毕之后的两年时间内提出的诉讼,人民法院是应当受理的。当时间超过两年的,存在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也是应当受理的。1、可能对原审的被告人员判定为无罪的情况;2、原审的被告人员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向法院提出过申诉,但是法院未给与受理的情况;3、重大案件、疑难、复杂的案件。除上述的情况,其他不符合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的流程,再一次重新的审理审判的案件,需在走出提审、再审决定的时间为准,三个月以内完成这次的二审工作。另外,需要延长这五天延长期限的,但不要超出三个与不得。法院如果接收了抗诉的请求,按找审判监督的程序审判相关的案件。受理的期限适用于欠款规定。对于需要发布指令让下级机构再次审查的。需要在一个月内迅速做出决定,下一级的法院再审案件的期限适用于前面的规定。第二个问题,刑事案件申诉有怎样的受理条件呢?1、必须是受行政处分的国家机关公务员,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提出。当然如果收到处分的人已经死亡,死亡人员的亲属是可以提出的。2、必须有清晰明确准确的申诉请求和合理的理由。3、提出申诉必须向有权利的管辖权的监察机关。4、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第一个问题有详细的说明。5、必须是书面文字形式。
  
  
  
总结: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是多少,申诉条件是什么?第一个问题,刑事案件申诉有怎样的时间期限呢?当事人申请申诉案件,需了解到有一定的时间期限限制的。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最新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权限由谁掌管?
      一、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权限由谁掌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权限由检察长掌管,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时候,要通知案件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如果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时,就会......


·餐厅拒收现金会怎样
      餐厅拒收现金会怎样一、餐厅拒收现金会怎样餐厅拒收现金的可能将面临行政警告等处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告,对于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行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


·劳动仲裁裁决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如下: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


·大多数的房产都是70年,但也有那种买房子只有40年的情况,不
      大多数的房产都是70年,但也有那种买房子只有40年的情况,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买房子40年是什么意思,这样的情况下对自己购买房子不是很有利。因此了解清楚相关内容也是蛮重要的,......


·盗窃什么情况可以不予处罚
      盗窃罪不予追究的情形: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


刑事申诉期限条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