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想要离婚保住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该怎么做

  想要离婚保住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该怎么做
  
  
  第一,你要看对方有没有虚构债务,如果怀疑对方虚构债务的,你可以列出提问要点,与债权人对质,对质的要注意问以下这几个方面的内容:1)询问细节问题;2)询问债务的发生时间;3)必要时要做笔迹鉴定;4)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那么这笔债务很可能就是虚构债务。
  
  
  第二,保护好自己知道的财产,看有没有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恶意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房屋、股份,掌握证据后可以向法官主张行为无效,从而有效的保护自己的财产。
  
  
  第三,看有没有私自转移存款,通过配偶的身份证号,了解对方的存折线索、开户行等,在审判阶段可以通过查询方式查询转账记录,所有转账信息都可以查清的。
  
  
  第四,要注意对方收入状况:如果对方收入很高,但是却不见存款时,另一方平时可注意搜集线索,必要时由律师出面调查,法院审判阶段也可要求对方说明收入的用途。
  
  
  第五,需要看对方有没有私自馈赠、买卖的情况: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赠与第三人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私自处分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以上几种情况发生,法院判决的时候,是可以判对方净身出户的,这样可以很好的保护好自己的权利,保护好自己的合法财产不受损害。
  
  
  二、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综上,离婚后,如果您发现有关隐藏财产的提示,您有权在两年内提交法律,并建议对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财产分割被认为不平衡,则必须重新分类财产的法律索赔,并且人民法院也接受该案件。 除非签署协议存在欺诈或冲突,否则不予接受。
  
  
  
  
总结:想要离婚保住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该怎么做第一,你要看对方有没有虚构债务,如果怀疑对方虚构债务的,你可以列出提问要点,与债权人对质,对质的要注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失火罪是危险犯还是结果犯
      失火罪是危险犯还是结果犯?失火罪是危险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


·丢了购房合同有没有风险在房屋买卖时
      丢了购房合同有没有风险在房屋买卖时,我们都会签订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遗失购房合同的情况,部分购房者认为购房合同遗失就失去了产权凭证,实际并非如此。不过,购房合同丢失也......


·怀孕判实刑监外执行什么意思
      怀孕判实刑监外执行什么意思?怀孕判实刑监外执行的意思是对犯人暂不羁押,而交付一定机关监管。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


·公司法董事监事人数具体应该有多少
      公司法董事监事人数具体应该有多少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一般公司都会设立监事会来监督公司的运营操作。这么做一方面试有关规定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公司能够更好的发展下去。很多的监事会......


·个人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是什么?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


·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有多久?
      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有多久?一、诉讼代表人告知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想要离婚保住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该怎么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