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租赁合同其实就是指出租人将要出租的物品

  租赁合同其实就是指出租人将要出租的物品,交付给要使用这个物品的人,承租人将付给一定的租赁金给出租人做这样的一个合同,在租赁合同当中,当事人可以和房主共同商量约定租赁的具体期限,双方也可以不约定租赁物的具体租赁期限,这种合同叫做不定期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最长的期限是20年,在《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中规定,房屋租赁所签约的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是不可以超过20年的,如果超过了20年,那么超过的那一部分将视为无效。如果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当事人就可以和房主继续签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从继续签约合同的那一天起,房屋租赁期同样最长不能超过20年,规定中明确了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但是同时也规定了20届满后,是可以和房主继续签约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将自己所租赁到的房屋再次出售转租给其他人,这种情况属于房屋转租,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不可以转租的,除非经过了房主的同意,承租人才可以将自己租的房子再次租赁给其他人,在办理房屋转租的时候,也应该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地方:第一,房屋在经过再次转租的时候,当事人必须同承租人签订转租合同,并且转租合同要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合同上必须要有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并且要办理,登记备案的手续。第二,转租合同的租赁日期是不可以超过,原来的出租人和承租人所签订租赁日的,但如果出租人与转租人用另外的协商约定,前面的情况就可以除外。第三,在转租期间,如果原来的出租人和承租人所签订的原租赁合同有变化更改,或者终止,转租的合同也会随之有相应的变化更改,或者终止。综合以上的观点来看,房屋租赁的最长期限是20年。
  
  
  
总结:租赁合同其实就是指出租人将要出租的物品,交付给要使用这个物品的人,承租人将付给一定的租赁金给出租人做这样的一个合同,在租赁合同当中,当事人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一)设在江苏省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合计为33%,其中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


·医疗过错参与度比例如何划分?
      医疗过错参与度比例如何划分?????????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生病了自然是要看医生。但是,人无完人,更何况是医生。医学是一个艰深又晦涩的学科,却能帮助人们脱离病魔的魔爪。......


·工业类合同(三)
      目  录  前言  1)定义  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3)宗旨、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和投资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6)权利、债务和责任  7)董事会  8)经营管理机......


·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遗嘱是无效的,伪造遗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一)遗嘱人不具有......


·怎么确定专利权的归属
      怎么确定专利权的归属专利权属于谁,很显然他就是专利权人,那么就理所当然的享受法律赋予的专利方面的权利。但现实中,确定专利权的归属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在这方面也容易产生纠纷。那到......


·组织卖淫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组织卖淫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一、组织卖淫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


租赁合同其实就是指出租人将要出租的物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