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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监护人应做到四个不干吗?

  
  一、现场安全监护人应做到四个不干吗?
  
  
  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了解动火区域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2.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消防设施到位情况,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3.监护人要配戴明显的标志,并配备专用安全检测仪害窢愤喝莅估缝台俯郡器,坚守岗位。
  
  
  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5.监护人必须携带动火票。
  
  
  二、相关规定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在近几年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也会规范和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其中就规定了在进行作业施工时,是需要有相应的安全监护人进行监管和保护的,如果在作业的过程中出现了任何的违法或者违规操作后,也是需要及时的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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