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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方死亡怎么办?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方死亡怎么办?
  
  
  双方已经离婚,不是夫妻关系。相互之间没有了继承权利。
  
  
  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需要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的,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时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三、温馨提示:
  
  
  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在以往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协议中大多会出现三种无用约定,绝大部分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时都会陷入以下误区,从而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
  
  
  第一,财产归子女。实际上,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掌控,从法律上看赠予没有履行,所以大部分被认定无效。
  
  
  第二,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所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第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等同于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后,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国家也是规定了双方需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也是需要按照男女平等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去分割,当双方出现纠纷后,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的途径解决,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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