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如何计算职工因工作遭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如何计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发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应得工资:指未扣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所有应发工资总和;实发工资:指实际到手的工资,即已扣税、社保费、公积金等费用。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费、税费、其它扣款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因此,所扣除的部分实际上是劳动者的工资,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税前的、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以上是正常的计算方法,在暂停工作和工资期间,工人的工资和福利将保持不变,并由雇主按月支付。 在受伤员工评估残疾程度后,暂停的原始治疗将被视为残疾。 如果受伤员工在暂停停工后仍需要治疗,他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
  
  
  
总结: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如何计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


·探望权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探望权对方不执行怎么办??离婚以后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并不当然消灭,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同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力,富有抚养义务的一方不得妨碍另一方正常行使探望权......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一、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哪些区别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抚养费的范围
      抚养费的范围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二、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


·网络诈骗多少
      网络诈骗多少钱以上可以立案电子互联网技术飞速的发展,网络的运用也日渐的得到普及。网络上的骗子也越来越多,花样百出让人防不胜防。为了杜绝网络诈骗,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来监管网络上......


·传销罪中骗取钱财的金额怎么认定?
      传销犯罪近年来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新闻媒体等报道中也会经常出现传媒案件。传销罪的社会影响十分巨大,它将国家政策进行歪曲,骗取受害者的信任,使受害者的经济受到损失,严重的......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如何计算职工因工作遭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