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

  
  一、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
  
  
  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据可能对犯罪事实产生影响,司法机关必须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情况。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再审的条件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案件的再审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出现犯罪事实认定有问题,或者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有新的标准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为了公平的审理诉讼案件,就必须对诉讼案件进行再审,以达成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目的,具体的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
  
  
  
  
总结:一、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据可能对犯罪事实产生影响,司法机关必须对案件进行再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非法集资诈骗中间人如何处理
      我们知道,非法集资一般是=都是团伙作案,国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根据集资的金额来对诈骗团伙做出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诈骗的多少和诈骗时间的多久来对资金团伙量刑,那么在诈骗中非法集资诈骗中......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具体如下: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后会公开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后会公开吗会公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信息自登记批准之日起1日后予以公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自公告之日起3日后可领取。软件作品完成后,不论是否进行计算机软件著......


·养老保险可以继承给孩子吗
      养老保险可以继承给孩子吗一、养老保险可以继承给孩子吗可以。参保人死亡,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的办法,按照《继承法》规定办理。二、法律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


·盗刷信用卡主犯从犯责任是如何承担的?
      盗刷信用卡主犯从犯责任是如何承担的?《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


·老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老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我国是一个民主制度的国家,根本利益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人们当家做主是我们永远的目标和追求。对于一些条件不允许监禁的犯罪违法分子或者被告嫌疑人......


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