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经侦立案多久拘留犯罪嫌疑人

  
  一、经侦立案多久拘留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立案后,需要警察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警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抓捕后需要提审犯罪嫌疑人,然后办理手续,分局审批后送入看守所。抓不到送入看守所,如果犯罪嫌疑人比较配合大概1天内就能送进去。一般情况下,看守所不拘留未成年人。中国法律规定十六岁以上,依靠自己有生活经济来源,就算做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综上,提起诉讼案件涉及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举报,起诉,举报,转移和起诉等材料,如果认为存在犯罪行为,必须进行调查,并按照各自的司法管辖区进行审查。 在刑事责任方面,他决定这是关于刑事案件调查或审判的司法程序。
  
  
  
  
总结:一、经侦立案多久拘留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立案后,需要警察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警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抓捕后需要提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构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二......


·债务人的身份债权人要怎么查明
      由于银行借贷的条条框框比较多,现在人们大多选择个人之间借贷,有的人向亲戚朋友借钱,有的人则通过他人介绍从中获利。如果把钱借给不熟悉的人,一定要注意查明债务人的身份,那么,债务人的身......


·国土局行政不作为可以复议吗?
      一、国土局行政不作为可以复议吗?是可以复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


·夫妻共同财产的保全法院能执行吗
      夫妻共同财产的保全法院能执行吗可以要求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时,是有不同的情况的,是作为担保财产还是要查封的对方财产,如担保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提交双方的婚姻证、户口本并夫妻双方在担......


·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吗?
      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吗?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吗?1、法院受理了离婚诉讼的一般都会有最终的宣判,但是并不一定会宣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需要具备法定的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这些情......


·确定劳动关系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确定劳动关系仲裁程序是怎样的?通过仲裁确定劳动关系需要遵守的程序如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


经侦立案多久拘留犯罪嫌疑人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