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职工工伤住院期间误工费护理费谁赔偿?

  职工工伤住院期间误工费护理费谁赔偿?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取决于护理依赖,误工费在工伤中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市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每天12元定额,异地就医伙食费标准为每天20元定额。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二、四级工伤伤残金标准是多少?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哪些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决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否符合工伤的基本条件的书面决定。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到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过程中,由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据此审查工伤职工的伤情是否处于稳定状态,能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综上所述,职工在工伤期间,无法正常工作,伤情严重的,还需要他人护理照顾,由此产生的误工费及护理费,应该由企业承担。误工费的数额根据工伤治疗期限及职工的本人月工资确定,而护理费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及护理等级确定支付标准。
  
  
  
总结:职工工伤住院期间误工费护理费谁赔偿?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取决于护理依赖,误工费在工伤中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市内住院期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b2扣分了怎么处理
      B2驾驶证只要被扣分就要在年审时接受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教育和学习。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1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


·工伤鉴定后是上班好还是辞工好?
      在生产车间劳动的职工,有时候会遭遇安全事故,导致身体受伤。这种情况下,职工就得向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经过鉴定,可以明确伤残等级。如果情况不复杂的话,工伤鉴定结果在两个月内可以下来,......


·一、父亲死亡财产分配比例的规则是怎样的?
      一、父亲死亡财产分配比例的规则是怎样的?父亲死亡财产分配比例的规则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之后,第二继承人就没有继承权,也就没有相关的继承份额和比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年继承遗产的份额是......


·标的40万需要交多少诉讼费?
      标的40万需要交多少诉讼费?一、标的40万需要交多少诉讼费?40万元财产案件受理费为7300元(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受理费为3650元)。而对于律师代理费,遵循国家和当地关于律师收费规定前提下......


·在我国离婚协议民政局有吗
      我国法律对于夫妻离婚方式的选择,可以有两种方式都是法院支持的。一是向法院诉讼,第二种就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进行离婚。一般来说,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还是比较多的,协议离婚的话,应当会有一......


·一、结婚两个月女方拿着彩礼钱跑了怎么办?
      一、结婚两个月女方拿着彩礼钱跑了怎么办?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属于诈骗行为是可以拿回彩礼的。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男方要求拿回彩......


职工工伤住院期间误工费护理费谁赔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