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的补偿方式是什么
国土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的补偿方式是什么 一、补偿直接给农民
通知明确要求,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问题。
同时,要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二、社会保障应落实
通知还要求,要采取多元安置途径,优先进行农业安置,规范留地安置,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本着“谁用地,谁承担”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征地补偿安置积极拓展社保资金渠道。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农保的,还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针对做好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居住问题,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等作了明确规定。
三、禁止违法强拆
通知还提出,今后要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合理进行住房拆迁的补偿安置,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征地拆迁。 同时,还要认真做好用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简化征地批后实施程序。落实征地批后反馈制度,建设用地批准后6个月内,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征地批后实施完成情况,通过在线报送系统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以上内容就是国土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的具体规定,为了大力整顿征地补偿费分配不均,胡乱分配等一系列的问题,国家要充分发挥政府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不法分配行为,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征地补偿费截留、挪用问题。
总结:国土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的补偿方式是什么一、补偿直接给农民通知明确要求,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一、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无故拖欠工资,是无故拖欠工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
·玉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玉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玉石购销合同书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
·被告在离婚诉讼庭审如何应对?
被告在离婚诉讼庭审如何应对?离婚官司开庭时,当事人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
·遗嘱以视频形式有效吗?
遗嘱以视频形式有效吗录音、录像可以作为遗嘱形式,但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真实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
·犯罪立功应该怎么进行处罚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者较多的一般罪行得到证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证据,从而得以侦破重大案件和一般案件的,或者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的,或者有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届满后部分履行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部分履行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
国土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的补偿方式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