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检察院最多几天批捕?

  一般检察院最多几天批捕?
  
  
  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办案期限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除了跨地区犯罪交通不便的案件、团伙或者集团犯罪、流窜作案、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案件、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
  
  
  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的办案时限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
  
  
  2、审查逮捕7天;
  
  
  3、侦查期限60天;
  
  
  4、审查起诉45天;
  
  
  5、法院审理45天;
  
  
  以上合计197天,这不包括可能发生的:
  
  
  6、审查起诉阶段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
  
  
  7、法院审理阶段,检察机关认为需要延期审理的期限。
  
  
  二、如果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在接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对于不应当追诉的,应当立即释放在押嫌疑人;
  
  
  对于应当追诉但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对于公安机关进行拘留之后在3天需要交由检察院进行审查,检察院在7天之内需要进行审查,如果审查未通过,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继续侦查,再交由检察院进行审理,审理通过之后就会移送法院,然后再等候法院的开庭判决。
  
  
  
  
总结:一般检察院最多几天批捕?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官司可以拖多久
      在我们离婚的时候,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可是,如果是诉讼离婚,是需要一定的诉讼的周期的,也就会有很多人问到打离婚官司可以拖多久呢?其实,我们的法律......


·法院判不准离婚,原告还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吗
      起诉离婚并不代表夫妻最终一定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要是不符合规定情形的话,那法院判不准离婚也是很正常的。而实践中,要是法院判决夫妻不准离婚的话,之后作为原告的一方是否还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的区别是什么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从定义似乎可以得出结论: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在......


·重罪吸收轻罪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重罪吸收轻罪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是什么?重罪吸收轻罪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是前者直接按照重罪进行处罚即可。后者的计算方式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可以怎么写
      随着租房的人越来越多,不可否认在这方面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在逐渐增大。而有的出租人或承租人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可能会要求实际签订房屋出租合同。那这个个人房屋出租合同的内容......


·能以调休代替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吗
      调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1、对标准工时制而言,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一般检察院最多几天批捕?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