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女方不付抚养费后果会怎样若为法院判决的抚养费

  女方不付抚养费后果会怎样若为法院判决的抚养费,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若双方为协议离婚,对方不履行相应的抚养费,这时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二、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离婚后妇女是否可以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丈夫和妻子可以进行协商这个问题。 如果谈判失败,女方拒绝支付其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该男子可向法院提交强制性申请进而由法院强制女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总结:女方不付抚养费后果会怎样若为法院判决的抚养费,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事故致死需承担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致死需承担刑事责任吗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


·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冲突竞合吗?
      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冲突竞合吗?1.必须是同一不法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法行为,引起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发生的,应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承担不同的责任。2.同一不法行为既符合......


·死后没立遗嘱房产怎么分配的
      死后没立遗嘱房产怎么分配的一、死后没立遗嘱房产怎么分配的《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偷税漏税征缴追诉期限是多久
      偷税漏税征缴追诉期限是多久五到十年。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期限内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


·股东所拥有的权利包括哪几种
      股东所拥有的权利包括哪几种一、股东所拥有的权利包括哪几种1、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2、参与决策权......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代位继承人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代位继承人的规定是什么?在我们国家规定代位继承,实际上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所以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了这个价位继承的话,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来......


女方不付抚养费后果会怎样若为法院判决的抚养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