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2023年开庭前原告要准备什么

  一、开庭前原告要准备什么
  
  
  开庭前原告除告知书通知的外,基本要准备的材料如下:当事人及代理人基本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有效核实当事人身份的物品。2.开庭传票。3.主审法官地址及联系方式4.如需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者进行鉴定,应当提起准备好申请资料。5.开庭笔录纸笔。
  
  
  法院传票相关规范:
  
  
  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签收。
  
  
  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二、开庭之前的准备工作
  
  
  无论对原告或对被告而言都是极其繁杂和重要的。法庭庭审中法官起到组织、协调和掌控节奏的作用,原被告(包括第三人)是舞台上的主角。演好一场戏,演员的台下排练功夫决不可少。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百日功。同理,作为庭审中的主角,原被告(包括第三人)必须在庭审前作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充分估计庭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作好应付的准备。作为原告,准备一份条理清晰、请求明确、证据充允j论点正确的起诉状是至关重要的。作为被告,答辩状则应概括论述反驳原告的请求,列举与原告所述事实不符的证据,引用法律条文驳斥原告的请求。一篇精彩的答辩状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而作为原告或被告的诉讼代理人,经过精心准备的代理词应在事件的叙述、证据的列举、法律条文的引用和论点的展开方面较之诉状和答辩状更有说服力。无论被告或原告,为证明案件的事实都会列举大量的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在装潢纠纷案件中,各种证据量多且杂。如何对证据分门别类,将各种有关的证据归类,这是庭审前的一件重要和细致的工作。
  
  
  尽管诉讼案件因原告、被告、时间、地点等等客观因素有千差万别,但案件的起因、演变和发展有时会惊人地相似。因此,在庭审前分析与研讨其他与本案相似的案例,有时会起到他山之石的效果。总之,庭审之前的准备必须细而又细,充分估计到庭审的复杂性,宁可准备充分,不可临阵磨枪。业主在与装修单位协商不成准备起诉时,首先要全面收集证据,证据是决定诉讼胜败的关键,装修纠纷引发的诉讼主要证据为装修合同、双方的补充协议、购买建材的发票、现场的照片、装修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同时要保护好装修现场,以便于法院调查取证和进行委托鉴定。其次,调查了解装修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以确定起诉的法院。最后就是写起诉书,到人民法院的告诉庭索要起诉书格式,写一式两份起诉书。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告诉我们原告在开庭之前都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我们了解到原告除了要准备告知书通知外,还要准备好当事人的一些基本资料传票等等有效身份证件。如果遇到需要法院当庭取证的情况还有需要带好有关证明材料。
  
  
  
  
总结:一、开庭前原告要准备什么开庭前原告除告知书通知的外,基本要准备的材料如下:当事人及代理人基本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有效核实当事人身份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医疗过错参与度如何判定
      在诉讼的过程当中,经医患的要求,专业的鉴定机构会为遭受医疗事故伤害的一方,进行专业的鉴定,鉴定的内容主要是受害者受到医疗伤害的原因与医院有多大的关系,这关系的大小被称为医疗过错参与......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聚众斗殴是否构成犯罪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聚众斗殴是否构成犯罪?要证明自己是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不属于,如果证明不了就属于犯罪从法律规定上看,聚众斗殴犯罪应当划分主从犯。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


·肇庆农村征地补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肇庆农村征地补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一、肇庆农村征地补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拆迁征地律师收费: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


·一、独生子女不立遗嘱可以吗?
      一、独生子女不立遗嘱可以吗?也可以立遗嘱,如果这个独子(女)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还有人在世的话,一旦父母死在四老前面,四老就可能和这个孩子争夺遗产。他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继承法》......


·高速土地征用补偿是怎样的
      高速土地征用补偿是怎样的1、土地补偿费黔石高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地四万元左右,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


·和丈夫分居期间和人怀孕了算重婚吗?
      一、分居期间和别人生孩子算重婚吗分局期间和别人生孩子并一定构成重婚罪。我们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


2023年开庭前原告要准备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