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拖车业务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分别是什么?

  拖车业务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分别是什么?
  
  一、拖车业务管理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条规定:“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拖移机动车。”第20条规定:“拖移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因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时拖移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拍照等方式记录违法事实;
  
  2、将违反停车规定的机动车拖移至指定的地点;
  
  3、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后,应当及时发还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将车辆拖移至停车收费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平均停车收费水平的停车场停放。”
  
  二、销售业务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 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 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 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 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 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 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 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 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 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 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第17条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第19条 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5章 附则
  
  第20条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1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拖车业务销售合同管理制度都是非常严格的,拖车时不应妨碍其他车辆,将拖车移至指定地点,驾驶员要配合交警;销售合同需明确双方规定,合同需由专人保管,定期整理。
总结:拖车业务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分别是什么?一、拖车业务管理制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条规定:“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于离婚时间有规定吗?
      对于离婚时间有规定吗?一、对于离婚时间有规定吗?离婚时间是没有规定的,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


·车祸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车祸的起诉流程是什么起诉流程比较繁琐,从立案审查、受理、排期开庭、开庭审理、最终宣判等,如是简易程序,大多需要历时三至六个月,如是普通程序大多需要一年时间。如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有异议......


·合同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员工怀孕哪些情况可以辞退
      员工怀孕哪些情况可以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一、孩子18后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一、孩子18后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一、老人遗嘱公证内容该有哪些?
      一、老人遗嘱公证内容该有哪些?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


拖车业务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分别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