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昆明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一、昆明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1、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作简单的说明: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退休后应当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支付,一般情况下,由于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的身体受到伤害的,应当依据事故认定和伤残等级认定对退休后的待遇补偿问题进行界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在相关的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合法合理的要求赔偿。
  
  
  
  
总结:一、昆明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1、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


·一、离婚几年后可以追要抚养费吗?
      一、离婚几年后可以追要抚养费吗?离婚几年后可以追要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当事人如何主张集资诈骗退赔金?
      近年来,公安机关查获了大量集资诈骗案件,这类犯罪活动的危害很大,受害人数多。当事人除了要求法院对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重判外,其最关心的还是被骗的钱能否找回。有些情况下,公安机关是可以......


·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一、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处理?收集证据,要回押金。租房押金是房东和租客进行协商,实行押一付三,即要押一个月的租金的形式来保护房东房屋设施无损毁的方法。在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缴纳的租金应该怎么办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缴纳的租金应该怎么办可以协议解决也可以起诉处理。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存在合法合同、租赁物已经交付或者所有权已经转让给第三人等。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


·军人离婚退役金是否共同财产?
      军人离婚退役金是否共同财产?军人离婚退役金通常只有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而第二款则对如何计算退伍费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进行了规定,该数额与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有关,存续时间越长,则作......


一、昆明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