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绑架要判多少年
故意绑架要判多少年
一、什么是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用胁迫、暴力等方法,将他人作为人质、勒索他人财物或者达到某种目的,绑架他人的一种违法行为。
1.绑架罪主要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无论包括妇女、儿童或其他任何人。
2.一般表现为用暴力、胁迫等方法来绑架他人的行为。暴力指的是使用捆绑、蒙眼、装麻袋或者堵上嘴巴等方法对受害人进行强制的人身伤害,或者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肆意伤害的人身攻击。胁迫指的是对被害人使用精神强制,用暴力威胁的手段对待被害人和他人家属。其他方法还有用药物或醉酒的方法让被害人进入昏迷状态等等。
3.犯罪人是一般主体。
4.犯罪人一般是主观上故意为之,具有勒索被害人财物或扣押被害人作为人质的目的。
二、绑架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如果有下面的情形,会被立案调查:
1.为了勒索他人财物绑架被害人,或是绑架被害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对犯罪人处以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另处罚金或没收犯罪人财产。对于犯罪情节轻的人,会处以5-10的有期徒刑,别处罚金。
2.犯上条罪的,在绑架过程中因某种原因使被害人死亡或故意杀害被害人的行为,对犯罪人处以死刑,同时没收全部财产。
3.为勒索财物而偷盗他人婴幼儿的行为,也按照上面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司法机关在处罚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指的是在绑架过程中,由于对被绑架人实施了暴力、虐待待手段使得被绑架人死了,或者在绑架过程中被绑架人受不了虐待而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指的是被绑架人在被劫持后,由于满足不了绑架人勒索其财物或其他目的未达成时,被绑架人被故意杀害的行为。
2.在法律上,对于故意绑架被害人使其死亡或被杀害的行为,采用的是法定刑,并且一定是处以死刑。所以,司法机关在采用此刑时是本着特别慎重的态度,对其适用的条件是严格把控。对于对绑架人故意伤害或杀人的行为,不会单独定罪。对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实施强奸的行为,会与绑架罪一起处罚,数罪并罚。
四、绑架罪的相关内容
(一)绑架人的供述内容
1.绑架人实施绑架的时间、地点、合伙人和作案的手段和过程。
2.被绑架人被关押的地点和绑架持续的时间长短。
3.在绑架时用于作案的工具的数量、特征、来源和下落等。
4.绑架时犯罪人的衣着、语言和特征等。
5.被绑架人在受害时的体貌特征。
6.绑架有没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后果。
7.在绑架时从被绑架人处获得的财物的种类、数量、特征及去向等。
8.犯罪人在绑架后的去向,有没有包庇或窝藏他人等情况。
(二)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包括犯罪的提起人、谁策划的、谁进行联络、他们几人的分工、都谁实施了犯罪等情况,还有每个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
总结:故意绑架要判多少年一、什么是绑架罪绑架罪是指用胁迫、暴力等方法,将他人作为人质、勒索他人财物或者达到某种目的,绑架他人的一种违法行为。1.绑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是什么?法律的种类有很多,都是根据社会上复杂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比较常见的法律包括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等,而与之相关的程序法则是诉讼法。国,无......
·有孩子可以抚养孤儿吗?
有孩子可以抚养孤儿吗?对于孤儿的现象在以前的社会中我们是非常的常见的,但是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已经很少见了,但是少见不代表着没有。领养孤儿的事情在我们身边也是有发生的。但时有些有爱......
·司机醉驾需要同车人笔录吗?
司机醉驾需要同车人笔录吗?由于需要记录醉驾案件的客观事实,所以还是需要同车人进行客观的笔录。而且不仅需要做笔录,如果有过错的,还需要共同承担责任。相关知识: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醉......
·劳动合同解决争议的方式是必须约定的条款吗?
劳动合同解决争议的方式是必须约定的条款吗?解决争议的方式并不是劳动合同必须要约定的条款,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书面劳动合同应该具备的基本条款是: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
·学校劳动保障管理规定的内容介绍
我们从一出生就进入幼儿园,然后是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步步完成我们的学业。不难发现我们总需要受到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约束,那么我们从小上到大的学校里的老师、食堂阿姨、看门的老爷......
·营业执照改名字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营业执照改名字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
故意绑架要判多少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