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方全责我需要报保险吗?

  对方全责我需要报保险吗?
  
  对方全责我需要报保险吗?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我方不需要报保险,由对方的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
  
  1、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分别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①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②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又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③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是损失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就超出部分继续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就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协商解决。
  
  ④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有异议,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⑤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肇事车辆按照相当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参照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依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计算。
  
  2、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依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①机动车方负全部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部分100%的赔偿责任;
  
  ②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部分70%的赔偿责任;
  
  ③机动车方负同等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部分50%的赔偿责任;
  
  ④机动车方负次要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部分30%的赔偿责任;
  
  ⑤机动车无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部分10%的赔偿责任。如果10%的赔偿款额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6万元的,超出部分可以不予赔偿。
  
  如果是在事故中很明确的就是对方要负担所有的责任而我方只是受害的一方,就没有必要再去报保险而直接等待的对方保险公司的理赔就可以了,但是如果自己发现有对方不需要赔偿而自己想要进行理赔的项目也是可以自由选择是否需要自己的保险来报销的。
  
  
  
总结:对方全责我需要报保险吗?对方全责我需要报保险吗?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我方不需要报保险,由对方的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1、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支票不是本人可以取吗
      支票不是本人可以取吗支票只要格式正确、具备要素正确,银行就会兑现。不过收款人一栏如果写了谁的名字就必须谁去取款。比如写张三,支票背面的信息也要写张三,对公柜台也要张三本人取款并且提......


·租赁合同到期函怎么写?
      租赁合同到期函怎么写?致:贵方与我司于年月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编号为,由贵方承租我司栋号为栋厂房。《合同》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根据《......


·北京一般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举例
      北京一般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举例北京一般房屋拆迁补偿计算货币补偿的基本原则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确定拆迁补偿款,这一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的体现。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新......


·以房养房的风险
      “以房养房”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房产投资模式,需要更加关注以下五个方面:其一,如果拟出售的那套房产按揭贷款没还清或房款付清了但没有取得房产证,转让时将会受到很多限制。比如此次2年的时......


·工人如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呢?
      工人参加工作后,和单位签署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工人有其它合适的工作机会,或者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拒绝支付工资的,工人可以提出离职,解除同单位的劳动关系。那么......


·周六末加班工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周六末加班工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周六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


对方全责我需要报保险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