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工伤认定生理需求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生理需求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认定生理需求的规定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为解决或满足必须解决的基本生理需要而必须从事的事项,如工作期间上厕所、打水、吃饭、休息、通风等,是劳动者能够维持生理机能正常运转、维护正常工作状态所必须的条件,构成工伤认定中的“间接工作原因”,在此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司法解释
  
  
  生存权是人权的基本方面之一,劳动者在其劳动过程中满足其合理的、必要的生理需求的行为,是劳动权的一部分,应当受到保护。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包括直接工作原因和间接工作原因。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为解决或满足必须解决的基本生理需要而必须从事的事项,如工作期间上厕所、打水、吃饭、休息、通风等,是劳动者能够维持生理机能正常运转、维护正常工作状态所必须的条件,构成工伤认定中的“间接工作原因”,在此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反过来讲,如果满足不了这些生理需求,劳动者就无法继续工作,或者无法顺利地工作。因此,生理需求是劳动者的客观需求,也就是“刚性需求”,法律也不能剥夺。
  
  
  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在劳动者满足生理需要时遭受的事故,也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相关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相关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调解解决,如果调解无法解决的,则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诉讼来解决相关争议。
  
  
  
  
总结:一、工伤认定生理需求是怎样规定的?工伤认定生理需求的规定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为解决或满足必须解决的基本生理需要而必须从事的事项,如工作期间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征收方新套路套路—以危房改造代替征收这种做法可行吗
      征收方新套路套路—以危房改造代替征收这种做法可行吗?是不可行的;以危房改造代替房屋征收,征收方的目的是想不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这种征收方式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当事人可能申请......


·唐山滦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唐山滦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征地补偿关系着每一个拆迁户的拆迁之后的生活,而且在大多数的拆迁问题当中,拆迁补偿的问题占了绝大多数,所以为了能够更好的解决征地拆迁安置的问题,各省市......


·两个股东变自然人独资的手续是怎样的?
      两个股东变自然人独资的手续是怎样的?首先要进行工商变更,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然后变更企业的性质,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


·一方犯重婚罪应该在哪儿报案
      一方犯重婚罪应该在哪儿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对于被害人不控......


·最高院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包括的案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设立的,如果有人因为一己之私而做出残害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情刑事诉讼法会对其追究到底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最高院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包括的......


·跟单信用证中提单欺诈的法律风险
      跟单信用证是信用证的一种,是指银行有条件的付款保证,它是银行应买卖合同中买方的要求开具一张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在卖方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包括提单在内的装运单据后,先向卖方支......


一、工伤认定生理需求是怎样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