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执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哪些?执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扩展资料:中止执行和暂缓执行的区别如下:一、中止执行和暂缓执行的启动程序的法定事由不同启动暂缓执行的法定事由体现在《暂缓执行规定》的第3条、第7条、第9条;启动中止执行的法定事由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的第234条。二、中止执行和暂缓执行作出法律文书的机构和名称不同暂缓执行由执行法院或者其上级法院作出根据《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第263条、第264条的规定,受托法院在委托法院通知驳回案外人异议、作出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裁定期间可以作出暂缓执行决定,名称是暂缓执行决定书。中止执行由执行法院作出,根据《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第264条规定,受托法院无权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名称是民事裁定书。三、中止执行和暂缓执行的期限不同暂缓执行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因特殊事由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而中止执行未有期限限制。四、中止执行和暂缓执行的恢复执行的条件不同暂缓执行的恢复执行条件是暂缓执行期限届满或者作出决定暂缓执行的事由消失,中止执行恢复的条件是中止执行的条件消灭。法院如果在判决的时候让某一方根据其侵害的事项而进行赔偿或者履行其他的事项时,都是会要求在一定的时间里尽快执行才能够保证被侵害的人的公正,但是如果发现在执行时有特殊的情况而不能继续下去的,就需要中止一下直到消除特殊情况为止。
总结:执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哪些?执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哪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律师接受委托、与公诉机关联系、会见和通信、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或......
·离婚协议没要求财产可以起诉吗?
离婚协议没要求财产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最......
·互联网环境下商标侵权构成要素有哪些?
互联网环境下商标侵权构成要素有哪些?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
·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
发生车祸责任方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
·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方把你车撞后,对方全责的,应该由对方赔偿你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主要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车辆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是有赔偿......
·学生票购票时间是什么时候?
学生票购票时间是什么时候?我国铁路部门对特殊人群做出了相应的购票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学生群体。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以根据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进行优惠购票,那么学生票购票时间是什么时候?......
执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