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送东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拘留所送东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拘留所送东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
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人原则上只能会见一次,近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优先。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窗口登记后方可会见。会见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特殊情况须经所领导批准。每次会见不超过半小时,本所有权根据会见量等情况对会见时间进行调整。
2、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3、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
4.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5.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
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看守所探监时间和要求:
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
3.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一般来说是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但是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你可以查一下电话号码,问一下探视时间。
探监包括6种:
(1).到监狱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2).到拘役所中探望服刑的亲友
(3).到劳教所中探望被劳动教养的亲友
(4).到行政拘留所中探望被行政拘留的亲友
(5).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
(6).到强制戒毒所探望被强制戒毒的亲友
根据《拘留所条例》规定:
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第二十七条: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拘留所是有规定的探视时间的,并且对探视的次数也进行规定了。不过有特殊的人,那么探视也是有特殊规定的。不过每个地区每个判处所的探视规定都是不一样的,大家要按照当地的探视时间探视,不知道时间的可以打派出所电话进行咨询。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拘留所送东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拘留所送东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卖淫嫖娼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卖淫嫖娼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有行政处罚和犯罪处罚两种。情节较轻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组织强迫介绍卖淫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组织多人强迫卖淫,强迫幼女......
·离婚后的儿子有继承权吗
离婚后的儿子有继承权吗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
·房屋租赁房产税税率是多少
房屋租赁房产税税率是多少1、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时的税率房屋性质如果为住宅,纳税人计算税款时,增值税按照月租金收入划分为三个档次:(一)月租金(不含税)30000以下:1、增值税:免征;......
·贪污罪既遂的认定是怎样的
实践中,对刑事犯罪的既遂、未遂的认定,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毕竟犯罪形态不同,法律规定的处罚是不一样的。那么对于贪污犯罪来讲,该如何对其既遂和未遂进行认定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
·重庆业主委员会职责包括哪些?
现在大部分重庆的小区都有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人数通常按照小区人口的一定比例确定,那些有责任心、有一定组织能力和闲暇时间的业主都可以申请成为委员会一员。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发成立......
·公房承租人去世,同住配偶居住权益问题
一般情况下,公房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必须在该处有常住户口才可以继续承租,但是,考虑到公房的特殊属性,承租人的配偶已经长期稳定的居住在该房屋中,其因婚姻关系而享有的居住权......
拘留所送东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