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并购贷款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并购贷款的担保方式有哪些?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并购贷款的担保方式
  (一)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形式。前述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二)以目标企业股权质押时,应追加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原则上应同时将目标企业的资产抵押给我行,以防止股权价值落空。股权价值的确定方法如下:
  1、目标企业为上市公司或其股权有公开交易市场的,其股权质押价值以评估前一年最低市场交易价格与我行本次股权并购评估价值之间的较低值确定;
  2、目标企业为非上市公司的,其股权价值按其对应的有效净资产价值与我行本次股权并购评估价值之间的较低值确定。
  本款所称有效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无形资产(建设用地使用权除外)-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损失-递延资产-合理预计的可能会形成损失但未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或有负债。
  (三)以并购方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作为借款人的,应要求并购方或其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采用保证担保的,除应符合《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外,保证人信用等级应为AA级(含)以上。
   二、并购贷款业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优先选择世界500强、中央直属大型国有企业、总行授权书中规定的优势行业重点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的支持类客户以及总行认可的其他客户作为并购方开展的并购交易;
  (二)并购方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含);
  (三)并购双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信贷投向的要求;
  (四)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上市公司收购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
  (五)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产能、土地使用权、稀缺资源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
  以上的并购贷款的担保方式和贷款条件是参考中国农业银行的担保管理方法,并购贷款的担保方式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贷款的条件是必须合法合规,并购方依法经营等。在实践中如果是要运用并购贷款的方式,建议先向意向贷款银行咨询。
总结:并购贷款的担保方式有哪些?贷款条件是什么?一、并购贷款的担保方式(一)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技术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是什么?
      技术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是什么?一、《技术合同》违约的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


·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
      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那么在合同履行中,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


·哪些情况下能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在父母离婚的当时会做出约定或由法官做出判决,在这个时候抚养费数额就是相对比较固定的。但日后,也有可能因为一些客观情况发生改变,而需要增加抚养费数额。那么现实中,通......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很多时候,由于发生了法定事由,就会导致商标权人的商标权终止。而对于商标权人来讲,如果能够事先了解一点关于商标权终止的理由内容,那么就有可能避免发生商标权终止的......


·结婚不到3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结婚不到3年离婚
      结婚不到3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结婚不到3年离婚,完全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不是取决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而是取决于夫妻之间是否存在共同......


·如何判定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一、如何判定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区分故意杀人既遂和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主观状态。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


并购贷款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