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
请求抗诉书
被告人 一案, 法院于 年 月 日以 号文第一审判决被告人 。我不服该判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2条之规定,请求你院向 法院提出抗诉。
此致
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年 月 日
刑事抗诉请求书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