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是哪些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是哪些 一、赠与合同撤销的基本规定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二、享有撤销权的主体
  在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之中,享受有撤销权的主体,依《合同法》的规定仅限于赠与人,而不包括受赠人。因为受赠人虽然在接受赠与财产之前,是有权拒绝接受赠与的,但是,此种拒绝接受赠与的权利并不能称其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因为撤销权是形成权,其基本内涵是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财产的行为并不能产生撤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三、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如下: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6、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感上的极大伤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论当事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撤销该赠与。“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综上所述,赠与人在5中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但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也存在着赠与合同不能撤销的情形。赠与者在考虑撤销赠与合同时,需考量此时有没有必要撤销赠与合同以及现在是否满足撤销条件,想更详细了解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您可以在线咨询邢台律师。
  
  
  
  
  
总结: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是哪些一、赠与合同撤销的基本规定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休庭后多长时间宣判结果
      休庭后多长时间宣判结果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


·非法狩猎行政处罚有哪些
      非法狩猎行政处罚有哪些?随着一些人狩猎活动的猖獗,野生动物的生存遭到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国家出台了一些禁止狩猎的规定,情节比较轻微的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则会依据刑法受罚。保......


·醉驾这种行为在我国是要受到严厉的处罚的。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
      醉驾这种行为在我国是要受到严厉的处罚的。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醉驾的驾驶证会被收回,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能够考试比较关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2年考试是否可以?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能够证据分居离婚的证据: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能够证据分居离婚的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


·单务无偿实践合同之间的关系
      单务无偿实践合同之间的关系一、什么是单务无偿实践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负义务的合同,即当事人双方并不互相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而主要由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并不负有相对义......


·房子购买者拥有房子的使用权,可以将房子随意租售,为了保障商业
      房子购买者拥有房子的使用权,可以将房子随意租售,为了保障商业房子出租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特殊意外发生,双方在租房前必须要填写一份租房合同书,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商业房屋出租......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是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