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证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证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转让土地与出让土地的主要区别:划拨土地证在买卖房屋时要缴纳房屋价格1%的土地出让金(每买卖一次都要缴纳),出让土地证就不会出现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证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出让土地证有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50年。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出租: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如下:
  
  
  一、单位用地转让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
  
  
  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
  
  
  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
  
  
  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
  
  
  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个人住宅转让
  
  
  个人住宅用地转让手续与单位宗地转让手续基本相同。除出让土地外,其他个人住宅用地可以按划拨用地对待,在办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须有宗地共有人同意转让意见;
  
  
  2、个人转让应以当场签押为准;
  
  
  3、个人住宅转让时未缴纳年租金者须缴纳地价总额1%有偿使用费后按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实际上,按照我国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例所规定的,出让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按照土地的用途来计算的,而且我们要知道其中之一的土地划拨使用权只能作为单位来使用,严禁私自转让;另外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需要订立严禁不可擅自更改的合同来转让。
  
  
  
  
总结:一、土地使用证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转让土地与出让土地的主要区别:划拨土地证在买卖房屋时要缴纳房屋价格1%的土地出让金(每买卖一次都要缴纳),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还款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还款协议书范本怎么写?在当今时代,人与人之间很容易就会产生借款关系。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通过签订还款协议书来规定一系列事情,避免还款时产生纠纷。可以说一份标准的还款协议书可以减少许......


·公司要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要上市需要什么条件(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三)上市公......


·上海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应该说在汽车保险的这一方面,我国也是世界上首个通过立法强制要求购买交强险的国家,这和我国当下交通运输方面所面临的压力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而且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速度势必会导致将来公民汽......


·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在合同订立之后,为了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合同双方当事人赋予了相应的权利,其中就包括了抗辩权。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


·夫妻诉讼离婚开庭多久判决
      公民在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法院按照规定的程序受理案件,之后就是排期开庭。但由于各个法院的情况不同,因此排期的时间就会不一样。但此时当事人比较关心的是诉讼离婚开庭多久判决呢?接......


·端午出车祸以后怎么处理
      端午出车祸以后怎么处理一、端午出车祸后该怎么处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一)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


土地使用证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