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吗?
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吗?
法律规定并不是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的。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根据案情与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一、监视居住对哪些人适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1、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涉嫌的犯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法逮捕。同时规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不逮捕,而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应当指出的是,法律规定对这些人可以不逮捕,而不是应当不逮捕,司法机关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对有些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管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如果不逮捕可能具有很大的社会危险性,也可以予以逮捕。
4、侦查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发现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时,为了既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司法机关与犯罪作斗争,对这样的人可以不逮捕,而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二、监视居住如何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
我国诉讼法中规定,对于监视居住的涉案人员,执法机关并不是能够随时进行的,只有执法机关对一些涉案人员的证据不充分,或者是整个案件的进行不能够打草惊蛇等,都是可以采取监视的,只不过有些监视并不需要当事人清楚,但是执法机关必须向有关机关进行申请才能够获得监视权。
总结: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吗?法律规定并不是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根据案情与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学生票购票时间是什么时候?
学生票购票时间是什么时候?我国铁路部门对特殊人群做出了相应的购票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学生群体。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以根据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进行优惠购票,那么学生票购票时间是什么时候?......
·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吗2023
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吗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
·出轨离婚后女方还能要求赔偿吗
出轨离婚后女方还能要求赔偿吗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情形是无效的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从《合同法》法条不难看出,只要将自己承包的工作分包给其他人完成的话就需要发包人同意并且要承担连带责任。未经发包......
·最新商业车险有哪些
最新商业车险有哪些优缺点?由于日常生活充满着意外,不少公民都会购买各类保险,在购买车辆后,也会车购买车险。我们知道不同的险种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故而也会带来不一样的收益。由于商业车险......
·挪用资金38万判几年
挪用资金38万属于挪用资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
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