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诉讼原告有哪些

  什么是交通诉讼原告?交通诉讼原告是指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第一时间到法院提出诉讼的维护自身利益的人。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当中的主体主要有坐车的乘车人、路上的行人、开车的驾驶员、和车辆所有人。其中车辆所有人指的是这辆车的主人。而乘车人又分几种情况:1、在坐同一辆车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对发生交通事故有一定影响因素的人,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这种人需要承担对原告的一部分赔偿。比如前段时间一名乘客对驾驶员进行打骂干扰从而出现交通事故的,这种人需要承担责任。2、仅仅是坐车,并没有对车辆或驾驶员产生影响的人,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无需承担责任,不过法院可能会向你询问相关的事故因素,所以那个时候大家不必担心。3、商人为行商进行的送或者接的客人。4、执行职务中的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从而导致执行的任务没有完成造成损失的也可以提出交通诉讼。5、相关单位为了某件事而特定接或送的人。另外根据伤残的程度可以分三种人:1、就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自己身体受到伤害的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2、如果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或者长久昏迷的,那么该家属可以向法院提出交通诉讼。3、因为交通事故导致自己的东西造成损害的,比如:事故中的车辆等等,该物品的所有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赔偿。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车主将车租给另一个人,也就是实际支配人,并且给了车辆的损失费用,如果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主要责任人不是司机的过失,那么司机可以向车主提出交通诉讼进行赔偿。
  
  
  
总结:什么是交通诉讼原告?交通诉讼原告是指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第一时间到法院提出诉讼的维护自身利益的人。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当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案件审理中管辖权异议费用到哪交
      缴纳到办理的人民法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管辖权异议裁决不服,提起管辖权异议之诉的,不需要交纳管理费,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受理费。《中华人民共......


·电动车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
      现在电动车是很多上班族的通勤工具,电动车骑行方便,快捷。可是在很多城市道路上,车辆密集,电动车容易和机动车发生刮蹭。那么,电动车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什么?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发生事故,......


·离婚时放弃财产反悔是否可行
      离婚时放弃财产反悔是否可行还未离婚,可以反悔,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


·旧城改造合法、正常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旧城改造合法、正常拆迁程序是怎样的?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2、逐户走访。......


·一、劳动合同怎么样才有效期?
      一、劳动合同怎么样才有效期?劳动合同的有效期由劳资双方自己协商确定,劳动合同一般遵循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大多数是整年,但不是必须是整年。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


·侦查人员如何询问证人?
      侦查人员需要收集到相应的证据,证明了嫌疑人确实有犯罪事实,并且也需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才会终结侦查,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向检察院移送案件。而其中就会涉及到询问证人的情......


交通诉讼原告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