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地址变更是否有补偿如果影响较大
劳动合同地址变更是否有补偿如果影响较大,公司应提供适当的救济措施。公司更改劳动合同法的工作地点是需要与员工协商的,公司无权单独更改,如果更改工作地点对员工影响不大,员工还是要听从公司安排一般来说,单位办公地点是会给员工的工作或生活带来一些影响的,譬如上下班的时间耗费大量增加,又或者必须举家随迁或者在外租房居住等等。因此,原则上变更工作地点对员工造成消极影响的须经员工同意并书面确认,但若工作地点调整对员工造成的影响很小或者几乎没有的情况下,尽管工作地点变动从实质上讲也构成合同内容的变化,但如果员工在此情形下仍可以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拒绝搬迁,显然不符合常理。因此,工作地点调整是否必须征得员工同意需要结合该等变更是否会给员工带来实质性的消极影响而定。在没有给员工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实质困难的情况下,员工有义务配合用人单位的经营安排。二、如果不同意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地点员工是否有赔偿工作地点属于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经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救灾、抢险等临时性紧急情况除外),公司因此解除合同或者给予处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三、工作地点重大变更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所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况。案例一中,乙公司因发展之需要欲迁移至北京,这使得甲与乙公司原本签订的在上海工作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此情形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实质是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法上的体现。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生效后,发生当事人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害的,该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就合同的内容重新协商变更或解除的法律规则。它是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关系中的具体运用,其目的在于排除因情势变更导致的显示公平结果,平衡、协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和经济流转秩序。综上所述,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是确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的,但是如果更改合同中的工作地点的话公司应该与员工协商,公司方面是没有权利单独修改的,如果对员工的影响不大,那么员工应当听从安排,如果影响不大的还是要适当的补偿的。
总结:劳动合同地址变更是否有补偿如果影响较大,公司应提供适当的救济措施。公司更改劳动合同法的工作地点是需要与员工协商的,公司无权单独更改,如果更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双方都需要签字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双方都需要签字吗?一般是需要双方签字的;根据《民法典》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
·域名的商业价值和法律性质
在网络经济的时代,人们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买卖商品和服务、娱乐和休闲、创业和推销等等,而域名就是进入互联网的门户,所以域名就不仅是一个寻找网站地址的技术方案,而且已经成为一个......
·安装工程可以转包吗
不可以。工程合同中是禁止转包行为的。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可以主张退休人员误工费吗
可以主张退休人员误工费吗一、可以主张退休人员误工费吗我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
·工伤法律援助要多少
工伤法律援助要多少钱,有什么条件?一、申请法律援助怎么收费?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天津市农村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天津市农村拆迁政策是怎样的天津市农村拆迁政策1、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调查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牵头指导,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集体土地及其地上房屋调查工作的组织实......
劳动合同地址变更是否有补偿如果影响较大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