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驾驶人员醉酒驾驶要拘留多久?

  
  一、驾驶人员醉酒驾驶要拘留多久?
  
  
  醉酒驾驶的情况下,一般就好拒绝十到十五天,最长不超过37天,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可以还需要逮捕判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二、司法解释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根据最新的刑法规定,醉驾的行为已经入刑,所以是肯定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发现驾驶人员存在酒后驾驶的情况后,应当立即控制,避免再现出继续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还应当在拘留的时期内做出初步认定,如果需要逮捕的,则在拘留期限结束前进行批捕。
  
  
  
  
总结:一、驾驶人员醉酒驾驶要拘留多久?醉酒驾驶的情况下,一般就好拒绝十到十五天,最长不超过37天,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可以还需要逮捕判刑。醉酒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劳动合同里需要写明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里需要写明什么内容一、劳动合同里需要写明什么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


·强制猥亵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如何定义
      一、强制猥亵罪司法解释是什么如何定义我国目前没有发布强制猥亵罪相关的司法解释,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刑法......


·单位走私税额120万元如何量刑
      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具体量刑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刑法》第一......


·拾得遗失物拒绝返还怎么办
      拾得遗失物拒绝返还怎么办以及相关处罚丢东西在现代生活中并不少见,尤其是丢手机丢钱包这类事情在生活中屡屡发生。虽然我们一直提倡“路不拾遗”的民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一直存在有的人在捡......


·什么情况下误工费还用扣除伤病参与度?
      什么情况下误工费还用扣除伤病参与度?《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第5.3条规定:“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依据公平合理原则,在伤残评......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有什么要件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有什么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


驾驶人员醉酒驾驶要拘留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