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

  一、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二、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虽然法律规定了对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的保护措施,但是与其在离婚后通过法院重新分割财产,还不如防患于未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呢?其实,这个还是很简单的,只要用一点点心,除非你不在乎,否则避免对方转移财产是很容易做到的。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3、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4、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这个可能会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
  
  
  5、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6、了解对方账号,为以后避免出现财产转移做铺垫: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又累了一定的财产的,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需要注意防止他人转移财产,致使可以分割的财产减少。在发现他人实施转移行为后,需要想办法保全财产,同时也必须采取合法的方式收集证据。
  
  
  
  
总结:一、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哪些?一、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哪些?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


·退机动车保险要满足什么条件
      退机动车保险要满足什么条件一、退机动车保险要满足什么条件退保的车辆都必须符合下述条件:1、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有效期内;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可退保......


·留置权如何实现,留置权的实现程序是怎样的
      留置权如何实现,留置权的实现程序是怎样的留置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他是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的有力武器。那么,留置权是如何实现的呢?他的实现程序又是什么?将......


·怎样认定单位犯罪,单位犯罪如何处罚?
      现实中,虽然自然人犯罪是比较多的,但有的情况下单位也是可能构成犯罪的,只不过此时需要作出严格的认定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单位犯罪。那到底该怎样认定单位犯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


·餐位费合法吗
      收餐位费是违法的。饭店无权向顾客收取其所谓的餐位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可是申请劳动仲裁也需符合一定的条件,那......


一、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