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

  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一方面支持毒驾入刑,并且还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则认为由于可执行性等现实问题的困扰,会出现很大的困难。无论两方如何争论,毒驾的社会危害之大是不容置疑的。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治理难题。
   公安部近日也根据讨论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着手建立吸毒驾驶人核查和严管工作机制,加大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染毒者要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
  (二)在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环节,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比对已登记的吸毒人员信息,对申请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核发驾驶证。
  (三)各地公安机关在办理驾驶证补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或者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时,要严格审查比对吸毒人员信息,对发现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注销其驾驶证。
  经过调研发现,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而毒驾则慢21%,可见相对于酒驾,毒驾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特别是新型毒品,会让毒驾人员或是反应时间变慢,或是极度疲劳,甚至觉得驾车如在玩游戏。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往往会产生连环撞车、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那么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如何判刑呢?
  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毒驾撞人涉嫌处罚刑法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毒驾入刑虽未立法,可是针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相关处罚措施和预防措施已经在实施过程中了,在我国《刑法》中也提出规定,对毒驾发生事故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义。如果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毒品本身对人的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也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在此我们提醒您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总结: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一方面支持毒驾入刑,并且还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则认为由于可执行性等现实问题的困扰,会出现很大的困难。无论两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法律规定的高层住宅公摊面积比例是多少
      法律规定的高层住宅公摊面积比例是多少?法律规定的高层住宅公摊面积比例是25%,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高层住宅比例大约25%。1、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①套(单元......


·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
      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很多交通事故都是比较惨烈的,而为了避免出现交通大面积的拥堵,此时交警一般会对事故现场、车辆作出处理,其中会先把涉事车辆拖走。那实践中,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


·双倍的借条属于诈骗吗?
      双倍的借条属于诈骗吗?并不一定属于诈骗行为,如果对方要求的利息为双倍,在借款中规定的利息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也是属于高利贷行为,过高的利息也是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是合法范围内的高利......


·北京石景山区两限房规定了哪些申请条件?
      北京石景山区两限房规定了哪些申请条件?1、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2、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57万元及以下;3、4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庭年收入在11.6万元......


·为什么说p2p网贷害死人?
      为什么说p2p网贷害死人?现在互联网金融非常发达,民间借贷也搬到了互联网上,很多人都通过网贷借过钱,或者投资过网贷产品。其实网贷的风险还是很大的,在全国范围内平台倒闭跑路的情况也非常......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判规则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制定本规则。二、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代理......


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