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吗

  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吗?可以撤销吗? 一、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无偿赠与吗?
  赠与合同是一种财产的赠与,但是是不是无偿的,则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分类,在不少的赠与合同中,同时也会要求受赠人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其履行的义务需要在赠与的价值范围之内,这是赠与合同成立的一个基本条件。
   二、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成立后,可以因赠与人自己的意思或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撤销分为法定撤销和任意撤销。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于赠与合同成立后基于赠与人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
  为尊重赠与人的意见,《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同时,为了保护受赠人利益,该条第二款规定,下列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1)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法定撤销是捐赠与合同成立之后基于法定事由的出现而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对赠与有撤销权的人包括赠与人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
  (1)赠与人的法定撤销事由。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第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第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第2款的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其撤销权消失。
  (2)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撤销事由。
  《合同法》第193条规定了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事由和期限。
  第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第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合同是目前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类合同,赠与合同中涉及到的赠与物品也比较多样,除了有一般的物品之外,还会涉及到房产和金钱的赠与,而至于“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无偿赠与吗”这个问题,咱们则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来进行判定。
总结: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吗?可以撤销吗?一、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无偿赠与吗?赠与合同是一种财产的赠与,但是是不是无偿的,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法中票据诈骗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票据诈骗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票据诈骗罪是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工程承包劳务合同怎么写?
      工程承包劳务合同怎么写?一、工程承包劳务合同怎么写?工程承包劳务合同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商业机密泄露的判罚是什么?
      商业机密泄露的判罚是什么?商业机密泄露的判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学校收费不合理怎么办
      学校收费不合理怎么办虽说如今是义务教育,要保证每个孩子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对于非义务教育的阶段,相关学校就有可能更加实际情况收费,而其中的一些费用就可能不合理。那么学校收费不......


·网络诈骗800元立案吗
      网络诈骗800元立案吗?现在人们办理各种事情都离不开网络,近年来,网络诈骗犯罪日益严重,不少人都上当受骗过。有的人维权意识比较高,被骗后第一时间想到去派出所报案。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的一种......


·已经离婚的能否自诉对方重婚罪?
      一、已经离婚的能否自诉对方重婚罪?1、已经离婚的能自诉对方重婚罪,虽然男女双方离婚,不再是夫妻关系,但是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事实上已经是构成了重婚罪,故而在离婚后,女方依然是......


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