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故意伤害辩护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聋哑人故意伤害辩护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聋哑人故意伤害辩护量刑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于刑法规定对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是可以而不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在审判中应当全面分析犯罪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重点分析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身份对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影响,并不必然从宽处罚。
量刑规定:根据是否构成什么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 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等因素确定。
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之所以规定对盲人犯罪、聋哑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主要是考虑视觉等重要功能的丧失会导致人的认知、交流等能力下降,不能正常融入社会生活,其辨认自身行为性质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弱于常人,故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可以从宽处罚。
二、聋哑人犯罪怎样处罚
由于刑法规定对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是可以而不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在审判中应当全面分析犯罪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重点分析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身份对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影响,并不必然从宽处罚。
对于犯罪行为与其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身份有直接联系的,如过失犯罪、被告人因目盲丧失劳动能力从而实施的盗窃、诈骗、侵占等财产性犯罪、在生活中受到歧视等刺激时因冲动发生伤害的案件,考虑到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被告人特别的生理、心理状况,可依法比照正常人犯罪酌予从宽处罚。
但是在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实施的与盲人身份无直接关系的犯罪中,特别是在共同犯罪或者有组织犯罪中,这类被告人甚至可能成为犯罪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在此情况下,被告人虽具有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身份,但不能作为对其从宽处罚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主要是考虑到盲、聋、哑人的认知和表达能力均低于常人,不指定辩护人则难以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实践中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情形的复杂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做出了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灵活性规定。
聋哑人由于是残疾人,身体存在缺陷,可能导致有时对某些规定不是十分理解,故而在现实生活中,若聋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可以得到从轻处罚。若是教唆聋哑人或者是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在被发现之后,会受到加重的处罚。
总结:一、聋哑人故意伤害辩护量刑规定是怎样的?聋哑人故意伤害辩护量刑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一、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孩子跟谁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经济条件、孩子年龄等等)孩子2周岁以下,原则判决给母亲抚......
·被拘役需要交什么钱呢?
现代社会有秩序的发展离不开相关条列的规定。在生活中,严打酒驾等相关规定,也是对我们生命安全的一种保障。但是社会是多面的,总有一些人会因为一些违法原因而被拘役,那么拘役需要交什么钱?这......
·交强险赔偿责任的最新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交强险是每个车主应
交强险赔偿责任的最新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交强险是每个车主应当购买的一种责任险,国家不仅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因为交强险在日常生活中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那么我们在下......
·开车撞死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开车撞死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第一种是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侵害行为或者失职、渎职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
·山东潍坊在很多方面都被国家有关部门评为了示范城市
山东潍坊在很多方面都被国家有关部门评为了示范城市,充分说明潍坊这座由山东省直接管辖的市级地区的发展状况是非常规范的,山东当地和其他外省人员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在潍坊市发展。当然如果已......
·每个人都很清楚喝酒之后不能开车,但是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造成
每个人都很清楚喝酒之后不能开车,但是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造成的后果更多的是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害,坚持我国相关法规对于醉驾的处罚是毫不手软的,......
聋哑人故意伤害辩护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