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分居后债务要怎么认定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样认定首先,一般是较长时间、持续的分居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可考虑认定为个人债权债务。若夫妻之间因小打小闹而短暂分居或时而分居时而共同生活,反复无常,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不宜一概认定为个人债权债务。当然,若此期间产生债务符合法律规定属于个人债务的除外。另外,若在较长时间、持续的分居期间,一方为偿还分居前的共同债务而支付的对价或在分居前已取得权利只是在分居后才进一步实现的,上也宜认定为共同债权债务。其次,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审查处理的是夫妻双方内部财产关系,并不存在案外人参与诉讼,因此,若按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对案外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处理并不影响案外人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权利。若其中一方向案外人履行义务后可根据生效的裁判文书向另一方主张权利。二、夫妻内部如何进行债务分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在非债务的夫妻一方在对外承担了配偶的债务后,如果属于如下情况的,可以在已经离婚的等情况下要求配偶归还:1、非债务方的夫或妻在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或者在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由各方承担各自的债务。2、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引起的债务由夫妻中的债务人独自承担:①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②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③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④一方都由其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赌博、赠与、请客因此引起的债务。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债务分担,由不是债务人的配偶一方负举证是否属于个人债务。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并且分居的时间也是有长有短的。虽然此时双方并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但毕竟可能长时间不在一起生活了,因而一方在分居期间的欠债,就不能一律认定为共同债务。通常那种较长时间、持续的分居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可考虑认定为个人债权债务。
  
  
  
总结:夫妻分居后债务怎样认定首先,一般是较长时间、持续的分居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可考虑认定为个人债权债务。若夫妻之间因小打小闹而短暂分居或时而分居时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继承人可以口头放弃继承吗?
      继承人可以口头放弃继承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


·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故意毁坏财物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故意毁坏财物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故意毁坏财物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


·离婚了还要去派出所登记吗
      需要。离婚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离婚后需要到户籍地派出所变更户口本......


·个人可以进行刑事诉讼吗
      个人可以进行刑事诉讼吗刑事诉讼解决的是犯罪分子的定罪以及量刑的问题。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公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而制定的诉讼制度。在我们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刑事诉讼就是由检......


·侵犯消费者安全选择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侵犯消费者安全选择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对于消费者保护协议想必我国公民都并不陌生。在现如今各行各业竞争都十分激烈的情况下,实际上各商家对于消费者的一些基本权益还是比较注重的,但是仍然不......


·立案侦查与追诉时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立案侦查与追诉时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一、立案侦查与追诉时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1.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


夫妻分居后债务要怎么认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