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公证处公证流程

  合同当事人在申请合同公证时,应当首先向公证机关提交申请书和合同的原本,公证机关在受理后,应该根据民法典、劳动法等实体法的相关规定,重点审查合同当事人各方的主体资格及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是否遵守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合同公证处公证流程:1、申请、受理审查及出具合同公证书四个基本环节组成,此外,公证的程序还应包括办理公证的原则、公证的管辖、公证期限、公证收费、终止公证、拒绝公证、公证的特别程序、公证档案、公证的复议和申诉等内容;2、合同公证流程中的申请是指公民和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申请这一阶段时第一步,公民和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往往标志着公证活动的正式开始;合同公证流程中的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和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3、受理是合同公证流程的第二阶段,受理同时也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正式开始;合同公证流程中的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在提出申请后,同时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和核实工作;4、公证审查是合同公证流程的第三阶段,同时也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公证审查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5、合同公证流程中的出具公证书,简称为出证,其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等的活动,出具公证书是公证流程中的第四阶段,标志着合同公证流程结束。
  
  
  
总结:合同当事人在申请合同公证时,应当首先向公证机关提交申请书和合同的原本,公证机关在受理后,应该根据民法典、劳动法等实体法的相关规定,重点审查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财产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离婚财产女儿是否有继承权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


·国家赔偿案件能申请再审吗
      在我国,司法公正是我们的追求,但是在司法活动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难免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当发生了冤假错案之后,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需要对于被受害的人给予一定的......


·无偿转让机械设备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无偿转让机械设备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一、无偿转让机械设备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受让方:(以下称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转让方:(以下称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为实现生产经营需......


·老公借高利贷跑了找妻子有用吗
      老公借高利贷跑了找妻子有用吗没有用,未用于家庭生活,用于个人的,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用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存在以下两......


·怎样认定夫妻共同房产,共同房产如何界定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房产的取得方式多种多样,不同的方式即可导致该房产为夫妻一方所有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所以怎样认定夫妻共同房产至为重要。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有些人可能在受伤之后会去选择做工伤鉴定
      有些人可能在受伤之后会去选择做工伤鉴定,通过工伤鉴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讨论东莞如何做眼睛工伤鉴定方法是什么?据有关的相关报道来看,应该去有关的工伤鉴定科,或者是到......


合同公证处公证流程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