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如何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现实生活,我们经常会遇到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此时不少人就有疑问,当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了变更时,应当要如何办理变更登记呢?
  
  首先我们应当明确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的申请书(申请书上说明变更的事项和内容,工商局官网可以进行申请书下载);
  
  2.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书(有委托他人进行办理的,出具的授权书上说明授权人基本信息以及授权范围);
  
  3.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章程的修正案(经营范围发生变更,应当体现到公司的章程之中);
  
  5.股东的决议书以及公章(经营范围变更需要召开股东大会);
  
  6.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联络人的信息。
  
  在准备好上述的文件以后,需要先到工商局的企业信息查询网站进行登记,办理变更。
  
  
  1.在这个过程中,先进行注册登记,填写和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资料,并且在变更上进行办理。
  
  2.办理完成之后,在工商局的官网上,下载区域,下载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以及如果有进行委托或者指定的代表进行办理,此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并且根据相应的格式,填写完成,加盖公章签字,用以后续现场办理时使用。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企业的基本信息以及经营范围哪里进行填写,增加写明增加,减少写明减少,而言在法人一栏进行签字盖章。
  
  4.而在授权委托书上,申请人一栏写的是公司的名称,在办理一栏选择变更,同意。
  
  5.同时联系方式尽可能的写能进行联系的号码,以便后续进行了解。盖上公章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加。而后是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以及股东决议。
  
  6.两份文件均需要股东的签字且加盖公司的公章。两份文件的格式请参考当地工商局办理的相关业务的格式,必要时进行电话咨询。
  
  7.而后是关于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文件,需要具体说明股东大会的时间,以及参与人群,提出的变更项目,修改项目,以及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等,都需要进行严格的说明,同时在最后的一栏中,需要加盖公司的公章,以及出席股东的股东签字等。
  
  8.在股东大会以后,会有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决议中列明公司的章程修改是公司内部的公开决议的,因此在后续办理过程中,需要出示和提供相对应的文件。
  
  9.携带有关文件,当当地的工商局进行办理变更手续。
  
  在工商局受理之后,一般是三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完成之后,公司需要进行办理相应的证件变更。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相应规定,以及办理的流程,希望通过阅读能够有所帮助。一般来说,在办理公司的变更的,如名称变更,或者地址变更等变更业务的,均参照上述的流程进行。
  
  
总结:如何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现实生活,我们经常会遇到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此时不少人就有疑问,当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了变更时,应当要如何办理变更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贷款人可以拒绝提前还债吗
      借贷双方签订借贷合同之后,借款人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履行债务。那么,贷款人可以拒绝提前还债吗?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利息条款,该怎么计算提前还款利息呢?这在借贷关系中其......


·怎么样才会构成介绍卖淫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


·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犯罪嫌疑人?
      一、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


·没有借条只知道名字外地人怎么要钱?
      没有借条只知道名字外地人怎么要钱?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其它的证据到法院起诉处理,讨要欠款如果没有欠条的话,当事人能够提供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回的存在也是可答以的。如......


·起诉离婚起诉费谁承担,谁承担诉讼离婚的费用
      要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婚姻家庭中的纠纷,那此时起诉的一方需要实际垫付相应的起诉费,但最终却不一定就是由他承担。那通常起诉离婚起诉费谁承担呢?这也是比较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


·劳动合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


如何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