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出车祸后肇事者不垫钱怎么办

  出车祸后肇事者不垫钱怎么办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本次交通事故所要缴纳的医药费是不是要由肇事者事先垫付,从法律我们得知是没有强行的规定的,也就是说本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在发生交通后没有要提前垫付因本次交通事故缴纳医药费的责任。1.在交通事故发生受害者住进医院花费的医疗费以及住院费若肇事司机拒绝垫付,这种行为并不触犯法律,这种金钱上的纠纷只是民事纠纷。2.肇事者拒绝提前垫付医药费住院费等虽然不违法,但是本次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以去当地的法院对本次事故的肇事者以及车辆的保险公司起诉要他们承担赔偿费用;3.关于具体的赔偿方式,可以先由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应赔金融,超出部分就由此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来进行赔偿了。当一起交融事故不幸发生后,如果受害者受重伤:1.本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应该立即拨打110报案,并且立马拨打120派救护车到达事发生地点抢救受害者,立马送到医院救治。2.但是这期间所花费的医疗费以及住院费一定是需要支付的,应该大部分肇事者都会因为后期的很多原因,比如说交通事故是因为受害者引起的,之前肇事者所垫付的医疗费用,受害者以各种理由不退还,或者受害者后期就不愿意配合此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处理肇事者的车辆保险的处理等,这些原因会导致交通事故肇事者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及住院费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对于交通事故的旁观者都会觉肇事者不垫付医疗费和住院费不太合理。现在就用法律说明一下导致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不愿意垫付医疗费和住院费到底可不可以呢?1.从法律法规上我们得知并没有具体写明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要为此次交通事故受害者垫付医药费。2.那关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住院费可以采用受害者先行垫付,之后上法院起诉肇事者赔偿。3.也可以通过交警来让肇事者的保险公司来替肇事者垫付医疗费以及住院费。4.再或者可以通过交警来让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先行垫付。通过法律我们可以得知,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的医疗费以及住院费在原则上是不由此次交通事故肇事者进行垫付的。如果受害者需要进行医疗费用以及住院费用的先行垫付,因该通过正常渠道手段让此次交通事故肇事者的保险公司先进性垫付,当费用超出投保费用时,可以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来进行垫付,等交通事件处理好之后,再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向此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确定为责任人后)进行偿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如果交通事故后受害者进入医院接受治疗,不管哪一方都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那么医院也因该对此受害人进行及时的抢救,医院不能因为没有人垫付医疗费用而不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出车祸后肇事者不垫钱怎么办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本次交通事故所要缴纳的医药费是不是要由肇事者事先垫付,从法律我们得知是没有强行的规定的,也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离婚后的债务是否也要双方承担?
      一、离婚后的债务是否也要双方承担?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大股东跑路小股东如何承担
      大股东跑路小股东如何承担一、大股东跑路小股东如何承担要求对公司进行清算。注册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公证的),需要本人亲自到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
      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称的法人,其实也就是法律上的公司主体负责人。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还是相当重的。那么,公司倒闭法人责任有哪些您知道吗?下面就跟......


·导致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


·关于离婚后财产的起诉书怎么写
      关于离婚后财产的起诉书怎么写?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


出车祸后肇事者不垫钱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