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前赠予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赠与房屋的问题

  婚前赠予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赠与房屋的问题,赠与人(包括遗赠人)在如果在赠与的时候明确说是赠与某一人的,该房产为受赠人个人财产,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赠与的,离婚都不参与分割;如果在婚前赠与人明确说是赠给将来的受赠人以及其配偶二人的,那么该房产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当然没在实际生活中,关于赠与房产的情况,多为父母赠与子女的,一般情况下,在没有明示的情形下,一方父母在婚前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根据法律规定,视为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当方赠与,为个人财产,但是一方父母明说是送给子女及将来的儿媳/女婿的,则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均等分割。此外,有必要注意的情况,父母双方都给钱买房子婚前。如果合同或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与抵押购房的第三点相同,则无名字的一方应提供证明其父母出资的证据。出资证明成立的,房屋为共有财产,但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民法典》(2021.1.1生效)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1、一方婚前付清房款,在婚前就领取了房产证的。这种情况下的房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没有参与分割该房产的权利的,当然,该房产以不会参与分割。2、一方婚前付清房款,婚后领取房产证。这和第一种情况在本质上其实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是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在通常的情况下一般认定是婚前财产。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抵押买房,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夫妻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抵押购房,产权证以一方名义登记,离婚时,房屋属性的划分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抵押购房和抵押贷款,产权以自己的名义登记,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抵押贷款是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偿还贷款,不改变这个建筑是个人的财产,因此,离婚分财产时,这个建筑是个人财产,债务是返回个人债务,这部分属于配偶一方偿还的贷款已经返回,应当给予赔偿。(2)一边产权证登记名字,但配偶一方有证据证明婚前买房,这是合资企业,当离婚分割财产,建筑仍然是产权证登记个人财产,没有返回剩余债务的个人债务,但在返回的首付和贷款属于配偶地方投资和清算的一部分,应当退还。(3)产权证登记一方名字,当其配偶一方有证据证明婚前买房是共同资助,同时有证据表明,婚前买房的批准是基于双方为共同出资的前提下,房地产登记在一方,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仍应按照分割原则的共同性质处理,同样,以其抵押债务换共同债务。(4)婚后双方出资(含贷款)取得房屋产权。在这种情况下,财产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分割财产时,应当注意,无论是财产证书上的一方当事人的姓名,还是双方当事人的姓名,都是共同财产。房屋价值按市价分割,不按原购房合同金额;如果涉及贷款,首先减去贷款部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婚前赠予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赠与房屋的问题,赠与人(包括遗赠人)在如果在赠与的时候明确说是赠与某一人的,该房产为受赠人个人财产,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小产权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小产权房可以办房产证吗小产权房不可以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小产权房的......


·租赁留置权是什么,租赁留置权是怎样的成立的
      租赁留置权是什么,租赁留置权是怎样的成立的现在有很多年轻人不愿意留在农村发展,但是在大城市发展,又会存在一个住房的问题,怎么解决这一问题呢?有很多年轻人会选择租房住,但是租房又会存在......


·关于期权跟股权有何不同2023
      关于期权跟股权有何不同2023一、关于期权跟股权有何不同1、概念不同【1】股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而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民事责任是指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或者其与消费者约定的义......


·签订分居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现实中,有的夫妻可能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而分居的,但也不排除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的分居,这种情况下的分居夫妻最终走向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为避免日后就分居期间的财产、债务产生纠......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法定情形有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


婚前赠予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赠与房屋的问题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