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应该要给抚养费到什么时候?

  一、应该要给抚养费到什么时候?
  
  应该要给抚养费到18周岁为止。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
  
  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现代社会进入大学学习,几乎成为人生必经的教育阶段,甚至有些子女还要求让父母出资巨额的留学费用,子女为此提起诉讼的也并不少见;但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此外,对于离婚前一方长期停付抚育费的,离婚后可酌情由一方补付一部分或全部抚育费。
  
  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2、除了抚养费的给付期限,确定抚养费数额还要参考以下因素:
  
  (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2)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收入水平: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婴儿从出生到十八周岁前,都没有能力通过劳动的方式获得报酬,故而父母需要支付其生活费,若是在孩子没有成年之前父母就已经离婚的,那么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总结:一、应该要给抚养费到什么时候?应该要给抚养费到18周岁为止。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
      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一、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交纳了首付款的,经开发商和银行同意的,可以转让合同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偿还银行借款。《中华人民共......


·工伤认定证明人证言怎么写?
      职工在工作中因出现意外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申请流程的第一个步骤就是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其中,见证了工伤事故发生的证人表示的......


·公司破产和股东有关系吗?
      公司破产和股东有关系吗?公司破产和股东没有关系。即公司破产后一般不会对股东有影响,公司破产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买房、换房行为日益频繁。然而,在此过程中由此引发的交易风险也随之而来。那么,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呢?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购房者只有知道了......


·合同生效是什么意思?
      合同生效是什么意思?(一)合同生效的概念及法律规定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取得合意,双方订立的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


·自愿毁约合同的规定什么?
      自愿毁约合同的规定什么?自愿毁约合同的规定说双方当时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就可以解除了合同。当然可以解除合同,在对方明确违反双方的合同条款时,是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的。......


一、应该要给抚养费到什么时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