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约定不可撤销怎么办?
赠与合同约定不可撤销怎么办?一、赠与合同约定不可撤销怎么办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退一步说,即使法定撤销权行使不了,也可以以情势变更条款对抗,即: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二、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三、享有撤销权的主体
在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之中,享受有撤销权的主体仅限于赠与人,而不包括受赠人。因为受赠人虽然在接受赠与财产之前,是有权拒绝接受赠与的,但是,此种拒绝接受赠与的权利并不能称其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因为撤销权是形成权,其基本内涵是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财产的行为并不能产生撤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四、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 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以上是我们整理的赠与合同任意撤销的一些条件,总的来说,赠与合同可以随意撤销,只要发生在财产实际交付之前,但是具有扶贫、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约定不可撤销的,同时经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也是不可随意撤销的。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赠与合同约定不可撤销怎么办?一、赠与合同约定不可撤销怎么办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协议人:某某,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协议人:某某,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协议人某某、某某双方于××年×月×日在××人民......
·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在六安市工业企业工作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后,应该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的话,职工可以自行申请。职工本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首先得知道向谁提出申请才行,那么......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什么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出现经济纠纷需要赔偿,或者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破......
·我国规定高温费算工资吗
我国规定只要在符合高温发放条件的情况都可以享受到高温补贴的政策,国家对高温补贴有一个普遍的标准,而您平时的工资都会依法纳税,高温补贴在发放的时候您就不清楚这是一个什么性质,那么我国......
·一、有关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有关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
·一、自书遗嘱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自书遗嘱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自书遗嘱举证责任由想要继承遗产的主体承担,具体举证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合法主张遗嘱继承首先要证明遗嘱确实存在、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约定不可撤销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