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补签劳动合同有效期是由双方来协商吗?

  一、补签劳动合同有效期是由双方来协商吗?
  
  1、实际用工之日为补签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但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的,之前的用工阶段是事实劳动关系,是本单位工作年限,已经实行过试用期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补签合同的合同签订日期,补签当日为劳动合同期限之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未签合同用工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办手续,并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二、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怎么算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从员?工入职之日开始计算的。
  
  1、一般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都会填写一份入职登记表,上面有入职日期以及个人的家庭情况等。
  
  2、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之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可能面临双倍工资的风险。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的,可以是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届满确切日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没有确切结束劳动合同届满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补签劳动合同是双方都可以有权利做的事情,但对于补签合同之后所决定的日期那么就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补签合同一定要双方商量好,这样补签的合同才能更具有法律的效益。
  
  
  
  
  
  
总结:一、补签劳动合同有效期是由双方来协商吗?1、实际用工之日为补签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旷工开除怎么处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并且签订了相应的劳动合同后,就应当按照约定准时上下班。那要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旷工,而此时单位需要作出开除处理的话,这个旷工开除怎么处理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


·法院合议庭是什么意思?
      法院合议庭是什么意思?一、法院合议庭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根据我国诉讼法(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我国新婚姻法都有什么规定,关于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新婚姻法都有什么规定,关于离婚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


·被人恐吓威胁如何办
      可以立刻报警,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情节对行为人作出处罚。恐吓威胁,是指行为人以将来作出一定危险行为来威胁被恐吓人或者近亲属的行为。恐吓威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的会构成刑事......


·传播淫秽物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


·一、房屋4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一、房屋4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1、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业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根据当时的签合同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


一、补签劳动合同有效期是由双方来协商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