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怎么办?

  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怎么办?
  
  在行政复议期间,原始的特定管理操作仍然有效,并且不会停止执行原始的特定管理操作。
  
  根据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一条在行政复议的期间,具体的行政行为是不需要停止执行的;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需要停止执行:
  
  (一)答辩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暂停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暂停执行,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其请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其他法律条文或者法规中说明可以中止执行的。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律工作,应当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经集体讨论批准,依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判决依据正确、程序合法的,应当继续往下作出决定;
  
  (二)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范围内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时间段:
  
  1、主要事实不清,确认证据不足的;
  
  2、在申请基于错误的基础的情况下的;
  
  3、违反法律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适当的。
  
  (四)被申请人未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交书面答复的,应当提交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的材料,视为没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并决定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总结: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怎么办?在行政复议期间,原始的特定管理操作仍然有效,并且不会停止执行原始的特定管理操作。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在行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房法律风险应该怎么防范
      在对商品房交付的时候,此时也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因为交房的时候需要购房者实际对商品房作出验收。而此时做好交房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其实对购房者是很有好处的。那到底交房法律风险应该怎么......


·拆迁维权律师告诉我们怎样维权
      拆迁维权律师告诉我们怎样维权一、认清事实,知己知彼面临房屋征收,首先要对征收行为进行审视:征收的目的是什么?是否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有没有正式的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是否依法进行公......


·判刑两年有可能缓刑吗
      判刑两年有可能缓刑,刑期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才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所以,犯......


·合同诈骗罪罚金的标准有规定吗?
      合同诈骗罪罚金的标准有规定吗?合同诈骗罪是可能会被判处罚金的,只是法律对判处多少罚金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以及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而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


·一、夫妻离婚后抚养费谁付?
      一、夫妻离婚后抚养费谁付?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应当由不承担抚养的一方支付给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按月交付,每月固定的日子将费用支付给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费用......


·拆迁补偿只能选择货币补偿吗?不同意货币补偿怎么办?
      一、拆迁补偿只能选择货币补偿吗?不同意货币补偿怎么办?  拆迁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


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