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生如何辩护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生如何辩护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医生如何辩护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疗诉讼中并不是由法官来决定医院应该负多大责任,而是将病历资料交由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过错、损害后果和之间的因果关系。医患双方分别陈述观点,并举证证明,由鉴定机构最终判定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判定过错参与度,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报告是法官裁量赔偿额度的重要依据。因此,鉴定机构的听证会是最重要的,一定要拿出最有力的证据。
  
  (1)需要证明医方诊疗行为没有过错
  
  证明诊疗行为无过错需要针对患方质疑的要点说明,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经治医生是有资质、有经验的专业医生,护士具有执业证。(人员资质合法)
  
  ② 医院有治疗某某疾病、实施某种手术、开设某种诊疗项目的资质。(医院资质合法)
  
  ③ 患者症状符合某种疾病的诊断标准,诊断正确。(诊断明确)
  
  ④ 采用此治疗方案是符合教科书、诊疗指南、专家共识或相关文献证据的。(方案合理)
  
  ⑤ 患者有手术适应症,无手术禁忌症;医疗器械有使用适应症,无禁忌症,质量合格。(手术、医疗器械选择得当)
  
  ⑥ 有药物应用适应症,无禁忌症,药物之间没有配伍禁忌;血液制品来源合法,输血流程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药物、血液制品应用合理)
  
  ⑦ 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均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及时告知病情,均签字为证。(履行了告知义务)
  
  ⑧ 治疗/手术前完善检查谨慎评估,治疗/手术中小心、仔细地处理,治疗/手术后密切观察、加强护理。(尽到了高度谨慎的注意义务)
  
  ⑨ 病情出现变化时,积极检查、请示上级医师、会诊、治疗、抢救、转诊。(尽到了诊疗义务)
  
  (2)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
  
  ① 损害后果是患者的自身疾病导致的,是疾病发展的必然结果。
  
  ② 积极的诊疗行为也不能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
  
  ③ 患者的损害后果在住院前就存在,而非在治疗过程中新发生的。
  
  ④ 治疗疾病的过程必然会造成损害后果,是不可避免的。
  
  ⑤ 患者属于某种特殊体质,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是不可预见的。
  
  另外,从与患者和家属的前期沟通和诉状中都可以发现患方的主要观点,针对这些观点进行反击才能有效降低诉讼风险,拉低责任比例,减少赔偿额度。
  
  综合上面所说的,想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一定要拿证据出来才能证明自己是无责的,现在我国是法治社会,没能证据的事实是不成立的,所以,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一定要保留好全部的病例资料,只有通过鉴定才能更好的还自己一个清白。
  
  
  
  
总结:医生如何辩护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医生如何辩护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医疗诉讼中并不是由法官来决定医院应该负多大责任,而是将病历资料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有费用吗 一、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有费用吗?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有费用吗一、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有费用吗?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有诉讼费,诉讼费用包括如下几项: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


·哪些个人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个人如果需要进行投资,要看实际投资用的钱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原则上,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投资的所得的收益也是共同财产。那实践中究竟哪些个人投资的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呢?我......


·离婚成年子女能分到财产吗?
      离婚成年子女能分到财产吗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


·名誉权损害认定的形式有哪些?
      名誉权损害认定的形式有哪些?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


·销售伪劣化肥罪法院如何判?
      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便生产遭受......


·有什么情况离婚少分财产或不分财产
      有什么情况离婚少分财产或不分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


医生如何辩护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