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和辩护人的关系是什么
辩护律师和辩护人的关系是什么?1、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术语,辩护律师和辩护人的关系是,律师只是可以作为辩护人的一种资格。2、《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二、辩护权的基本内容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七)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人们之所以把辩护人和律师等同话,那是因为人们聘请辩护人的关键原因,就是在于想要争取到一个从轻判决的结果,相当于聘请其他对法律知识并不是特别了解的人,当然聘请律师更加合适一些。辩护律师要做的工作不是充当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律师也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驶辩护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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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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