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状应写明哪些内容

  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状应写明哪些内容
  
  一、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状应写明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二、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民事起诉状是提起民事诉讼时必须要提交的文书,只不过,引发合同纠纷的前因后果都是不一样的,如果自己写民事起诉状的话,按照此格式对号入座的填写即可,但要注意陈述事实时不要颠三倒四。其实,有些合同纠纷在处理起来的时候也是比较复杂的,对诉讼周期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总结: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状应写明哪些内容一、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状应写明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管制和拘役的期限有什么不同
      管制和拘役的期限有什么不同管制和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主刑当中的具体种类,同时也是那种处罚比较轻的,当然往往针对犯罪较轻的罪犯,才能被判管制或者拘役。法律中对管制和拘役的期限规定不同,那......


·离婚房子过户要花多少钱?
      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总是要有很多的疑问。夫妻双方离婚房产需要过户的话,是怎么过户的呢?那么离婚房子过户要花多少钱呢?离婚的过程繁琐,使大多数人都有很多的疑问。我们对关......


·羁押期限满监视居住的决定是否会被撤销?
      羁押期限满监视居住的决定是否会被撤销?羁押期限满监视居住的决定不是会被撤销。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是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二)在监视居住期间,......


·企业恶意辞退员工的情形是什么?
      企业恶意辞退员工的情形是什么一、企业恶意辞退员工的情形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如下情形:1.违反《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应当协商一......


·法庭一般多久开庭时间有规定吗?
      法庭一般多久开庭时间有规定吗?法律上没有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开庭的具体时间,只是明确规定了受理后的审结期限。具体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


·照目前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情形来看,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房地产
      照目前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情形来看,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房地产市场当中二手房的交易量还会呈现一个持续上升的状态.因为说句实话,很多的二手房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性价比真的是非常合适的.问题......


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状应写明哪些内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