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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人伤材料主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伤材料主要有哪些?
  
  交通事故涉及车辆损失、货物损失、人身伤亡、第三者损失时,交强险理赔需要下列材料:
  
  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出险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可不提供该材料,如不属单方事故,则需提供该材料);
  
  3、汽车维修业正式专用发票;
  
  4、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保险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修理项目清单、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
  
  6、机动车辆保险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适用于盗抢险赔案、疑难赔案和没有第一现场的赔案);
  
  8、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草图、车辆损失照片;
  
  二、涉及车上货损的还需提供:
  
  货运单(包括货运清单及单价)、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确认书或车上货物损失赔偿协议书、货损照片。
  
  涉及人员伤亡的还需提供: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报销凭证(须附处方及治疗、用药明细单据);
  
  2、伤者、护理人员、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3、残者须提供法医伤残鉴定书、亡者须提供死亡证明;
  
  4、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受害者家庭情况证明;
  
  5、报销凭证、住宿费报销凭证;
  
  6、机动车辆保险伤残人员费用管理表(由查勘、探视人员填写)。
  
  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还需提供:财产损失造价、程度证明;财产损失恢复的工程预算;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确认书或财产损失赔偿协议书及财产损失照片;购置、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
  
  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或多或少的会导致有人受伤,用交强险理赔,是建立在肇事者已经先向受害者履行了民事赔偿义务之后,因为,受害者也绝对不可能在肇事者还没有赔偿的情况下,就已经把相应的证明材料全部给了肇事者,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的时候,还需要补充提供的一些其他材料,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积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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