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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驾半年不开庭合理吗?

  一、醉驾半年不开庭合理吗?
  
  要看案件的类形,涉及到刑事案一般就是合理的;
  
  按照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1、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对于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批准。
  
  具体从批捕到判刑要多少时间,要结合当地法院的案件量及案件复杂程度决定。一般情况下,不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
  
  二、《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交警办理醉驾案件注意哪些事项?
  
  1、要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及时收集证人证言。
  
  2、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3、要做好办案衔接,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醉驾是严重的违反了交通法,对于醉驾只要一旦被抓到那么就会受到处罚,要是在行驶的过程中出了事故那么就会得到更重的刑法,并且执法人员在侦查的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就会更长,所以,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时间标准就会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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