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公司时,需要在工商局申请成立,成立条件之一就是要有一定额度固定财产。公司成立后,如果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它原因选择解散的,仍然需要向相关部门登记,并公告解散。但公司一旦成立了,就不是说随便想解散就能解散的,一定要达到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决定公司解散的条件有三种:一、因为公司自身原因,如公司长期经营不善或全体股东同意自主解散公司;二、公司成立最的经营期限已满的按约初约定解散公司;三、公司运行过程中进行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由司法机关强制其公司解散。公司解散的流程1、首先要从成立起清算小组做起,一旦决定公司解散,那么就要在决定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起清算小组,清算小组应由股东会议决定,其组成成员可以是公司的股东、高管或者其他专业人员。如果公司超过十五日仍没有成立起清算小组的,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指定专业的清算人员进行清算工作。由司法机关责令解散的公司,清算小组由有关部门组织公司股东以及专业清算人员进行清算工作。2、清算小组成立后,按照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对债权人发告知通告,使债权人及时知晓公司决定破产的事实,向清算小组申报债权,逾期债权无效。3、清算工作完成后,将清算报告提交给法律机关确认,然后上报相关登记部门,公司注销完成。并在公司归属地通过媒体等方式宣布公司正式解散。另外,有些人对公司解散和公司破产之间的区分概念并不清楚,这里就公司破产的概念简单做下总结:当公司经营困难,出现负资产,或因其它原因无力调动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公司债权人可以选择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总结:成立公司时,需要在工商局申请成立,成立条件之一就是要有一定额度固定财产。公司成立后,如果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它原因选择解散的,仍然需要向相关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污染环境罪中危险废物方面如何定罪?
      环境问题在我们生活中时常发生,为制止和尽量减少环境污染的状况发生,国家制定了相应的环境污染的立罪法案。其中,污染环境罪中危险废物的危害尤甚,这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此我们找了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整个建设工程的最后阶段,也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


·非法集资到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目前在社会上,往往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这种非法融资活动不仅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毒瘤。那当人们遭遇非法集资而遭受损失时,往往第一时间到......


·招标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招标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哪些项目必须招标招标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当今社会很多大的工程项目都是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的,这样可以让投标者公平竞争,也有利于招标方选择更适合合作的公司。说......


·离婚协议签了以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签了以后可以反悔吗虽然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的备案导致反悔困难,但是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是可以反悔的。什么情况可以反悔,什么情况不可以反悔,这个问题必须要进行区分。如果是对于离婚这......


·能够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是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但是近几年随着社会
      能够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是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但是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价也一直在网上升,对于如此高的房价更多的人是选择望而却步,但是2017年国家对于房价进行了一些调控,这也让房价......


公司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